结论: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担责,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分离;但在滥用权利、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例外情形下需担责。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当股东足额出资后,公司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个人财产相对独立。然而,若股东做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时,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公司经营或股权相关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得准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