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案件的结案时间,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的执行案件,从立案那天开始算,要在6个月内执行完结;非诉执行案件,通常要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搞定。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时间,就得报给本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而且,想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话,要在期限快到的前5天提出来。
导致强制执行案件结案的情况有几种。首先是执行完毕,就是生效法律文书里规定的事儿都落实了,像欠的钱都还清了,该交付的特定物品也都给了,这种情况下案件就能正常结束。其次是终结执行,比如申请人不想申请了,主动撤销;或者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了;要是被执行人是公民,他去世了,也没留下财产,还没有该承担义务的人;还有像追索赡养费这类案件,权利人去世了,遇到这些情况,法院就会裁定终结执行。最后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经过调查,没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同意,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再经过院长批准,就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了,还能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