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
私人财产罪通常指的是
挪用资金罪。
依据《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
借给他人,若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抑或用于非法活动,将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法定数额幅度内予以确定。
要是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就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其
量刑标准与挪用资金罪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