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仅有的房产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或许会被执行。
倘若这处房产是生活必需的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轻易被执行。
然而,要是存在以下这些情形,房产仍有可能被执行:其一,该房产的价值明显超过了生活必需的部分,那么可以对超出的部分进行执行;其二,
被执行人拥有其他能够被执行的财产,但却
拒不执行,法院依照法律可以执行唯一住房;其三,
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居住的其他房屋,并且不会影响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
居住权,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执行唯一住房。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夫妻唯一的房产就绝对不会被执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