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
婚前财产不在
共同财产范畴内。
婚前财产指
结婚前夫妻一方已取得的财产,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明确,婚后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变为共同财产。
再者,一方因人身受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补偿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因交通事故获的
伤残赔偿金、
工伤所得赔偿款等,这些是对受伤方因伤害产生损失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归一方所有。
另外,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体现了赠与人或
立遗嘱人的明确意愿,该财产应仅归受赠人或遗嘱指定的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