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债务人处于异地时,
债权人能够在自身所在的法院提
起诉讼。
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倘若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相同,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当同一
诉讼的多个被告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均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辖区内时,各个该人民法院都拥有
管辖权。
因此,要是债务人虽在异地但却有经常居住地在债权人所在地,亦或是债权人所在地存在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管辖情形,债权人便可以在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不过,具体事宜还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规定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