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户资金这一行为,要么属于
职务侵占行为,要么属于
挪用资金行为。
倘若
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
借给他人,当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抑或是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亦或是用于非法活动时,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要是行为人是
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或者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便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这两种行为都对客户的
财产权益以及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造成了严重侵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