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伴侣通常不具备
法定继承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里,像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就能够当作第一顺序
继承人而享有
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的范畴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只有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等状况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进行
继承。
要是有
遗嘱之类的其他情形,就得依据具体的遗嘱内容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份额等。
总之,不能轻易地一概而论地说子女的伴侣有或者没有继承权,必须结合具体的法律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