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款通常被视为
共同债务。
依照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时所负的
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这表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以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作为重要依据的。
不过,倘若一方借款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仅供其个人使用,那么在
离婚之际,非借款方能够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而由借款方个人承担。
然而,要证明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非易事,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
总而言之,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具体情形还得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