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若
挪用公款 200 万,便构成
挪用资金罪。该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
借给他人,要是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抑或用于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 200 万这种情况,属于数额极为巨大。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倘若在
提起公诉前把挪用的资金退还回去,就能够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在这类案件里,企业得及时采取行动,留存相关
证据,像财务账目、资金流向等,配合
司法机关展开调查。与此同时,被挪用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也应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