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妻子没有单独处置丈夫名下房产的权力。当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时,一般会被视作丈夫的
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说明是
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想处分这处房产,就得获得丈夫本人的同意或者经过法律程序的授权。不过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
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在处理时必须与丈夫协商达成一致。要是丈夫离世,妻子作为
法定继承人之一,在
继承份额内对房产享有相应权利,但同样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办理。总之,妻子能否处理丈夫名下的房产,取决于房产的性质以及是否有相应的授权或者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