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经过允许就私自收取公款,可能会触犯好几种罪名,比较常见的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要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构成犯罪。按照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的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2、对于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给别人,出现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就会被立案追诉: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而且超过三个月都没还;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拿去做营利活动;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拿去进行非法活动。
3、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私自收取公款,那就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贪污或者受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但不满二十万元,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前法律环境下,随着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对于公款私收这类行为的界定和惩处也会不断与时俱进。未来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新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尺度,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