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包含
管制和
拘役。
附加刑有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以及
没收财产等。
在判决管制时,法院依据
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确定
管制的期限,范围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行使言论等自由权利等。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法院判决时也会考量犯罪的各种要素。
当附加刑独立适用时,例如单独判
处罚金,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罪犯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罚金数额;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会依据犯罪性质确定剥夺的期限等;没收财产需明确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全案情况,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