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承担着
公诉机关的职责,主要负责
提起公诉,然而定罪的权力属于法院。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会依据实际的事实以及法律,独自作出判决,不会受到检察院定罪的限制。
倘若在庭审期间,法院经过审理后察觉到检察院所指控的
罪名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亦或是存在
证据不够充分、法律适用存在错误等状况,是完全有权利作出与检察院不同的认定的,其中包含变更罪名或者作出
无罪判决。法院在进行审判时,会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涵盖对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判断,依据自身的判断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何种罪以及应当受到何种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