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广西赌博立案标准是什么

广西赌博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广西,出于营利目的,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便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1. 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
2. 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
3. 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
4. 组织 10 名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倘若只是参与赌博,通常的治安处罚标准是:赌资较大的,可被处以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11-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