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况下,
寻衅滋事罪有可能转变为故意
伤害罪。
从
犯罪构成方面来讲,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无端生事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随意
殴打他人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倘若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
行为人实施的
暴力行为超出了寻衅滋事的范围,其
主观故意从逞强耍横等转变为明确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致使他人达到
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
司法机关就有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对其进行定罪
处罚。
这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以及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