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需按以下流程进行:
其一,没经执行机关准许,不
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若有合理缘由需离开,得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获批准。
其二,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变动时,要在 24 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
其三,接到传讯时要及时到案,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以确保
司法机关能顺利开展案件侦查等工作。
其四,不能干扰
证人作证,不能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若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
保证金的,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不同情况,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实施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