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没工作争取抚养权,可寻找经济支持,如父母愿意资助,证明自己有足够经济保障孩子生活。
(二)展示尽快找到工作的能力,如提供职业规划、面试机会等证明材料。
(三)营造稳定成长环境,保持居住环境稳定,提供良好学习氛围。
(四)提供良好陪伴条件,证明自己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
(五)若孩子已满八周岁,积极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六)收集男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