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起诉需满足的条件。要确保原告与借款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是出借人或者被合法授权的人;被告的身份信息要明确,比如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详细住址;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有对应的事实理由,比如借款发生的时间、金额等;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二)准备齐全起诉材料。需要撰写起诉状,明确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关系存在及未归还的证据;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按被告人数准备副本,向法院递交。
(三)递交材料后等待审查结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在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