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离职证明不该盖合同专用章。
离职证明是用以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的关键文件,从严谨规范的角度来看,应当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公章拥有最高的
法律效力,象征着公司的主体意志。
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
签订合同等与合同相关的事务,其使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倘若用合同专用章盖在离职证明上,可能会致使该离职证明的效力出现瑕疵,在员工办理新的
入职手续、申请
失业金等需审核离职证明有效性的事务时,可能会遭遇质疑。
因此,为规避潜在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