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查看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是否有追认,若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看债务用途。若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夫妻共同债务;若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三)收集证据。若老婆认为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需收集证明债务非共同债务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