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举证责任实行倒置。依据《民法典》,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致人损害,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给予补偿。
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里,受害人往往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要是按“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让受害人证明侵权人是谁,难度极大,不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所以,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就得对受害人进行补偿。不过,要是之后找到了具体侵权人,之前承担补偿责任的人有权向其追偿。
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它能让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济;另一方面,能促使建筑物使用人增强安全意识,一起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