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个人之间的借款一般不能直接成为公司债权。
公司债权是公司在经营活动、
合同关系等过程中与外部主体所形成的债权关系。
倘若个人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且存在合法的
代理关系或者公司事后予以追认等法定情形,才有可能将该借款归入公司债权范畴。
不过,这种情况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治理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比如需要有公司的
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公司知晓并同意该借贷行为的
证据。
要是仅仅是个人之间的借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关系(例如借款未用于公司事务、公司未作出相关意思表示等),那么就只能是个人的
债权债务关系,不能算作公司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