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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后未履行协议可以作废吗

达成和解后,一方未履行协议,不能直接将该协议作废。
和解协议具备合同性质,在法律层面是有效的约定。
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可采取如下措施:其一,尝试与未履行方沟通协商,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若沟通无效,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履行方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并赔偿因未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等。
然而,倘若和解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比如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受损方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但这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情形。
最新修订: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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