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烟草等普通货物与物品,若偷逃应缴税额达五万元以上,便涉嫌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依照法律规定,当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通常为 10 万至 50 万),或者在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进行走私的,将被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倘若存在其他加重情节,像偷逃应缴税额巨大(50 万至 250 万)等情况,
量刑会更重,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250 万以上)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具体的量刑需综合考量
犯罪情节以及是否有
自首立功等
法定量刑情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