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协议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问题,其中涉及到的
补偿金问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分歧与争议。
一般来说,当竞业协议并未设置补偿金条款时,这并不意味着它必定是无效的协议。
当
劳动者执行了
竞业限制的责任后,他们仍然有权向雇佣单位索求
经济补偿,而这个补偿金额度应根据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约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来计算,且比例为每月平均
工资的30%。
然而,若以上述标准计算得出的补偿金额低于劳动
合同履行地点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么经济补偿将按照此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然而,如果雇佣单位明确声明不会支付任何补偿金时,那么劳动者则有权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的规定。
总的来说,无论是竞业协议的有效性还是补偿金的分配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