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六个月内发生过两次赌博行为,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多重因素进行妥善处理。
倘若这两次赌博仅属于普通的
治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结果有可能是
被拘留和罚款等形式的行政执法所约束。
根据我国现行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凡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便利或者参与其中使赌注超过一定限度的人,将被处以最长达五天本分
拘留或者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更加严重时,甚至可能遭到十日至十五日之内的拘留,同时还要附加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的
罚金。
但是,如果该次赌博的严重程度达到一定境界,例如涉及到的资金
数额巨大、把赌博当作职业、召集众人参赌等,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犯罪论断,最终将不得不面对
刑事惩罚。
最后,具体的
处理方式将取决于这次赌博行为的性质、资金规模、参赌人员数量以及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等众多因素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