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能按约定履行并非等同于合同自始便无效的情形。
当合同遭遇到法定无效之困时,这类问题常常源于合同所包含的条款存在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广大公众利益,或者利用合法形式去掩盖不正当商业目的之类的诸多困境。
然而,不履约仅仅是指合同双方未能依照
合同条款内载明的义务进行相应的执行行为。
在此种情况之下,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对方请求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诸如要求其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赔偿因违约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等。
若不履约的现象严重到已经导致合同预期目的无法达成的程度,则守约方有权依法宣告
合同终止。
简而言之,合同未能按约定履行与合同自始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其引发的后果也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