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调解过程中,关于
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往往参考双方在达成调解协议时所约定的条款。
如果相关协议明确地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金额,则通常情况下应依照约定来实行。
然而,如若并没有明确地对其作出约定,那么法院可能基于以下一系列综合考虑的要素来确定合理的
罚金金额:
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程度、已经有效履约的合同范围、以及过错方的错误程度等。
而针对在司法实践中所普遍采用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有例如按固
定金额进行单一计算、或者基于未履行部分的特定百分比进行计算等多种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未能执行部分款项总额的20%作为相应的违约金。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设定通常以“补偿性质为主导、惩罚性质为辅助”的原则为基础,也就是说,违约金的额度不能超过给违约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过多。
当违约方认为所要求交纳的
违约金过高时,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审查并适当降低违约金额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