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拘留期限,其上限通常设定为 37 日。
此 37 日期限涵盖了公安机构申请
批捕的最长 30 天及人民检察院审核
批准逮捕的最长 7 天时长。
在此时间段内,公安部门会对有关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如若确有必要对
犯罪嫌犯采取
逮捕措施,将向上诉检察院提出相关申请;倘若检察院认定嫌犯并不满足
逮捕条件,公安局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
羁押人员,并应及时向上诉检察院汇报关于实际执行情况的信息。
如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同时考虑到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且嫌犯符合取保候审或监外监视条件的,将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外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