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约定
违约金的情况,通常还是有可能主张
赔偿损失的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当各方
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能遵循与其约定的
合同义务或执行时有所瑕疵,从而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时,应承担对应金额的补偿责任。
这笔费用应该等同于由于违约导致的全部
经济损失,其范围包括经济合约正常履行之后,应该得到的也能得到的那部分收益;而不是超过
违反合同一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测到的,或者是应该预测到理应承担的那部分所谓“可能造成的损失”。
然而,当你试图主张这些损失
赔偿时,你必须提供相关
证据以确凿地证实你实际受到了什么样的损失;以及这个损失与对方
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必然的直接联系。
在现实实践中,对于损失的评估和测量可能会比较复杂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此,要结合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评估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