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
聚众赌博行为而选择向
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人员,其被司法机关依法
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计入其应服的刑期之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聚众赌博
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加以
罚金的附加
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自首行为,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这是一个符合法律精神,也是合乎道德准则的行为。
对于拘留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注意到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其实只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而已,它并不具有刑期的性质。
只有在未对嫌疑人宣告有罪时,并且在最后判决为有期徒刑以示惩罚时,先前被
羁押的期限才有可能被作为刑期中扣除的部分。
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他们之前已经被控制人身自由的每一天都可以换算成相应的二天刑期;而对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之前被
限制人身自由的每一天则只能换算成一天的刑期。
然而,具体的
拘留期限和刑期究竟如何计算,这就需要结合案件的严重性、自首的积极作用以及其它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最后的结果,则需要由公正权威的人
民法院根据法律
法规作出客观、公正、合理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