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
逮捕令的时限并无固定统一的标准。
一般而言,若公安机关经调查和审理,认定被拘捕人员有必要进行
逮捕,则需在其
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准。
不过在此过程中,特定情况下,如涉及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个工作日。
而对于人民检察院来说,他们应在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实际的审批时间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
证据的充分性等等。
总的来说,从提出申请到获得最终结果,一般会经历 7 至 37 天的时间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