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合同违约行为,而又没有约定相应的
违约金时,法院将通常根据违约对受害方造成的实际
经济损失额进行裁决。
所作的这些损失
赔偿金额将与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相符,这既包括了合同得以正常履行之后应得到的所有利益,还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之时已经预见或理应能够预见到的因
违反合同可能招致的潜在
财务损失额度。
法院在确
定损失的范围和数额时,会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例如遭受损害的一方为了
履行合同而做出的各种成本投入、预期可得收益的丧失以及市场行情的动态变化等等。
除此之外,受害一方还需承担提供
证据以证明其所遭遇的实际损失及其具体数量的责任。
若是未能确切地证实损失值,法院可能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结合公平原则及诚实守信原则,酌情决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