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处理
诉讼事务时,其
代理权限可以被分为两种不同类型:普通授权及特别授权。
前者主要局限于律师实施一般的诉讼行为例如代表委托人发
起诉讼或进行答辩,收集并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以及参加法庭审理;而后者覆盖面更为广泛,它允许律师接受代为承认、撤销、修改
诉讼请求的授权,进而推进调解解决争议,甚至可以提出反诉或上诉等对申请人实质权益有着直接影响力的目标。
在实践过程中,
当事人应当结合自己所面临的实际需要以及具体案件的复杂性,来明确赋予律师所需的权限。
然而,必须紧记的是,对于特别授权的设定应当保持谨慎态度,全面评估案件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并且也需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的承受能力。
即便在得到任何形式的授权之后,律师仍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以确保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