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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不批捕38天能批准逮捕吗

刑事诉讼的规定程序里,被控告人遭受刑事拘留的时间上限为37天。
如果在此期间,警方未能获取对其进行逮捕的审批,那么一般来说,过了38天批准逮捕的机会将会降低,但是并不是完全不存在。
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情的特别复杂性以及新近获取的证据材料。
当37天已过且公安部门补充收集到了对犯罪嫌疑人定罪至关重要的证据时,这些新的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后依然有可能做出逮捕的决定。
然而总的说来,在渡过了37天的拘留期而未得到逮捕审批之后,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采取保释或者监视居住等方式。
只有在后来的证据发生了重大改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超过38天仍需逮捕的情况。
最新修订: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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