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所谓的
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法院通常倾向于在
司法机关所提出的
量刑建议范围之内进行审判结果的裁决,然而这并不代表着百分之百的必然性。
法院需要从全盘考虑
证据、
犯罪事实的方方面面,包括
犯罪情节以及可能带给社会的潜在危害等多种因素,以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审判结果。
若此时检察机关所提供的量刑建议恰当、精准,且案件涉及的所有事实和细节都得到了清晰明确地揭示,那么法院通常会接受并采纳这些量刑建议。
然而若是法院通过审理审理发现量刑建议存在明显的不合适之处,或者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时,依照法定程序
法规则,法官们有责任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最终依据调查取证所掌握的事实、呈堂的确凿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出独立自主的量刑判别。
综上而言,
认罪认罚虽然是可以作为
从轻处罚的一种参考因素,但是决定性的裁判结果还必须结合所有法定情况与酌情因素来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