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当特定条件符合后,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有权利进行退还的。当
取保候审程序圆满结束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可凭借已经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指定的银行领取自己应得的退还
保证金。通常情况下,只要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被取保候审人没有
触犯法律条款,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私
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接到
传唤讯息时能够及时赴案,不干扰
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等等
违法行为,保证金将按照既定程序予以退还。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在这期间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那么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
担保人,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