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司法个案之中,如涉及到
财产权益的
证据保管及处理,扣押时间上限严格控制为两年内。然而,若案件性质恶劣且极为复杂,需得到位于设区的市一级及其以上级别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明确批准后,这一时长才得以延展,最多可达三年之久。值得强调的是,只要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就算扣押与查封期限已处于最后阶段,也应立即解除相应的程序,将被扣押物归还其合法持有者或其亲属所有。同时,对于不适宜长期保存的各类财货,有必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审查,在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后,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例行的变卖、拍卖事宜。在此期间变卖、拍卖所得的资金款项则应暂时纳入安全账户,等待
司法诉讼过程结束之后再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