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地指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将遗弃子女视为发起
离婚诉讼所必需满足的特定时间段要求。而评判夫妻情感实质性破裂与否,才是启动离婚诉讼的决定性依据。若有一方涉嫌对子女进行遗弃,这无疑可以被理解为呈现出夫妻情感破裂的表象之一。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国家并未明文规定遗弃子女达到何种程度便可自动引发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只要
当事人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维持共同生活的状态,那么他们就有权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将会根据多种复杂的因素,例如夫妻间当前的相处状况、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等,来做出是否批准
离婚的最终裁决。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发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能够证明对方存在遗弃行为的相关
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撑起自己的
诉讼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