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在签订
委托合同时,双方对于应否退还
律师费用都有详尽且明确的规定。若合同中确实体现出即便未能成功
立案,仍可申请退还相关款项并注明了
退款的份数和方式时,自然应当坚守契约精神,依照
合同条款进行操作。但是,假如双方没有明确表述这方面的内容,此时就需深入探究未展开审判程序的根本原因。倘若问题源于律师自身失误造成未能顺利立案,那么作为委托人而言,便有资格提出退还全部或部分律师费用的诉求。然而,若情节并非如此简单明了,而是由申请人本身的原因引发,比如自行决定放弃
诉讼,或是所提供的
证据材料存在不足之处等,在此情形之下,律师已然为此案件付出诸多辛勤努力,如查阅卷宗资料、剖析
法律关系等等,那么恐怕无法全额退回费用,需要先扣除此前已产生的相应合理开支之后,再将余下部分归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