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及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若经其
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方可生效;其次,该法定代理人还可在相对人的催促下,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进行确认,否则将被视为拒绝追认。
再者,无
代理权之人以被
代理人之名签署的合同,如未经被代理人确认,则仅对被代理人产生
法律效力;此外,若相对人要求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作出确认回应而未得到回复时,也应视为拒绝追认。
最后,关于无处分权人擅自处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只有在权利人同意或无处分权人在
签订合同时获得了处分权之后,该合同方能生效。
总而言之,效力待定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完全取决于特定条件的满足与否以及相关主体的确认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