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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的诉讼费由谁出具

离婚事务的诉讼费用,在理论上是由提出起诉的一方即原告预先缴纳完毕。
然而,在实际进行判决过程中,是否由原被告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则需要根据特定具体情况来予以确定。
倘若个案的处理最后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或是有当事人主动选择放弃诉讼,那么此时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可以折扣约50%。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经过法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之后,败诉的一方将被要求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但是,如果在整个事件中双方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错误或责任难以清晰地划分为个人或集体责任,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诉讼费用的具体分配方式。
举例来说,假如其中一方由于明显失误引发了离婚事件,他可能将会被判付更大份额的诉讼费用;反之,若双方对于离婚事故的发生都负有同等程度的责任感,他们可能将需要平摊大部分的诉讼费用。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最终支付方通常要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最新修订: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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