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之下,首要问题是需全面评估孩童的年岁以及其意愿表达的真实度及其合理性。
当孩童到达适龄阶段后,其意愿在
抚养权归属的裁决过程中,理应受到公正的关注。
从法律视角来看,在法院做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时,会严格遵守“以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这一原则。
倘若孩童明确表示不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并且能够提供合理解释的话,那么这很有可能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作为父亲,他同样拥有通过合法手段来
争取孩子抚养权或
探视权的权利,例如,可以通过与孩子进行深入的交流,改善亲子之间的关系,或者向法院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等等,从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我们都必须始终尊重孩子的意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置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