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人未能留下遗书确立
继承方式的情况下,我们应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遗产的划分操作。
首先,尊长的合法伴侣、子女以及父母将成为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他们将会平等地享有并继承这份遗产。
若这些首位继承人都无法在场,那么次要的继承人资格包括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将紧随其后,接过相应的遗产承继权利。
在尊长遗产的划分过程中,我们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但考虑到那些在生活领域遭遇重大困难且缺乏劳动自理能力的继承人,我们在分配遗产时应该适当给予他们照顾。
对于那些在尊长生前对其提供了显著
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我们可能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没有履行
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我们可能会选择不给他们任何份额,甚至是减少他们所能获得的份额。
此外,继承人之间也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每个人的具体继承份额。
如果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