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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东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选择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需预先收集和备妥如下相关文件和证明:首先,双方的户籍资料(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的原始件及其复印件;其次,双方的结婚证书;再次,离婚协议书,该文书需详细阐述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分配、财产的分割方案、债务偿还责任的承担等事项达成共识的共识性条款。
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各自的近照,一般要求为尺寸为 2 英寸的半身照(近期免冠照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提及的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并且在特定的婚姻登记人员见证下完成最后的签署环节。
离婚协议应当对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用的负担方式,同时对此前交换或共同承担的各项债务进行清晰的划分,以此预防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与争议。
最新修订: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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