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之内,依法对受害方予以
经济补偿。
关于责任限额的划定,依据是否承担责任这一区分点而进行分配,具体分为有责任与
无责任两种
处理方式。
当被保险车辆或驾驶人员因
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他人伤亡或
财产损害时,有责任者将承担较高的
赔偿负担。
根据相关
法规,如果
责任人被判定有责任,其死亡或残疾的赔偿额度可达18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额度则限制在1.8万元人民币以内,
财产损失赔偿最高可至0.2万元人民币。
然而,若被保险车辆或驾驶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则不幸遭遇死亡或残疾的伤害后,其死亡或残疾的赔偿额度仅能达到1.8万元人民币。
再者,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定在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制在100元人民币左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按照确认的事故责任参与者按份共同承担。
举例来说,若是您的车辆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部分就需要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然而,为了确保理赔工作能够顺畅进行,需要提醒您及时
报案并留存好相关
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