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担保人,当
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期限足额归还
银行贷款时,往往会面临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或是一般保证责任之困境。
在连带保证责任这一情况下,银行有选择权,既可以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诉求,亦可以径直要求担保人承担起还款义务。
而担保人在履行还款责任之后,享有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法定权益。
相比之下,一般保证责任情形便有所差异,仅在借款人已被法院判决或
仲裁机关认定,且其
个人财产已按照法律规定予以
强制执行但仍无法
清偿债务之时,才需由保
证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因此,在签订
担保合同之际,务必要明了自身所负担的保证责任类型。
同时应当认识到,提供
担保行为涉及一定程度上的风险性,必须审慎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