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
劳动者因解除
劳务合同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贴收入,其数额若在所在地年度职工人均
工资三倍以内者,将予以豁免
个人所得税之征收;然而若超出此基准,则不得纳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范畴,而是须独立运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相应的
税费核算。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示:应缴税款= {[(一次性
经济补偿收入 -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 工作年限 - 费用扣除标准 ]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工作年限在此过程中,如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则以12年作为计算单位。
同时,费用扣除标准设定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
请各位务必关注具体的税务政策及实际情况,以便准确地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