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
量刑而实施的
处罚并不包含
减刑。
所谓“量刑”,乃是指依据
犯罪行为的具体真相、性质、情节及其对于社会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程度,由人
民法院依法对
犯罪分子作出定罪和判定其所应承受的
刑罚类型以及刑罚规模。
然而,“减刑”却是在刑罚得以执行的环节上,针对被判定为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满足法定减刑之条件,依循正当程序对原定刑罚进行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此过程中,量刑主要是在案件判决之时便已确认应给予犯罪分子的刑罚;而减刑则是在判决标生
法律效力之后的执行阶段,根据罪犯的实际表现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原
判刑罚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这两者所处的阶段各异,具有各自独特的法律意义与适用条件。